为了合理配置卫生人力资源,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的专业、年龄结构,拟于近期为我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宝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专业、条件,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及招聘名额
(一)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卫生事业,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未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4、具有本区常住非农业户口(非本区生源的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区时间必须满两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5、护理专业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专业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分配。
(二)、招聘名额
共招聘150名,分三次进行招聘,第一次为镇一级医院招聘70名,第二次为镇卫生院招聘50名,第三次为镇社区卫生服务站招聘30名,具体专业为:
西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中药学、西药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针灸推拿、眼科、护理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此次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宝坻区公务员局于2011年8月23日至25日在宝坻区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天津人事信息网、宝坻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招聘信息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天津人事信息网网址:http://www.tjpnet.gov.cn
宝坻人才网址:www.bdrs.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第一次招聘报名时间为:2011年8月29日至9月2日
第二次招聘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14日至18日
第三次招聘报名时间为:2011年10月8日至12日
具体报名时间为: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宝坻区人才服务中心
3、报名由区公务员局、区卫生局组织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毕业生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报到证或推荐表、身份证、户口本、卫生技术资格证书和近期1寸免冠彩照三张,报名费45元;
4、本次招聘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