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笔试及面试:
1.笔试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
对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重点测试与医学专业毕业生未来学习和专业实践密切相关的基本特性和能力,具体内容包括:逻辑推理与问题解决能力、交流理解能力、抽象推理能力、医学常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职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时间:2011年8月27日。请考生于8月24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答辩的形式,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用人单位统一组织。面试成绩于面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河北区卫生局政务网公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应试者,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职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者,由区卫生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拟录用的职位要求,进行全面考察,结合考生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及时查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八、办理手续:
区卫生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体检、考察及公示情况,决定聘用人员名单,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津政发[2003]75号)文件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考务费:笔试考务费45元。
咨询电话:022-24450477 联系人:何欢
天津市河北区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