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录聘
由县人力社保局办理录用和聘用相关手续。20名医生纳入事业单位编制,80名护士全部实行人事代理,签订3年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医生在录用后必须在两年内取得执业资格,否则退回人才市场;应届护理专业毕业生经查询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办理录聘手续。为保证卫生系统人才队伍稳定,2011年正式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的毕业生经规范化培训后均须签订服务期为5年的聘用合同。
(九)招聘岗位空缺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从原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笔试、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1.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纪律与监督
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22-82829005 82861599
监督电话:022-29141256
附:1、2011年蓟县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
2、天津市蓟县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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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