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有关要求,根据天津市国土房管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编制和岗位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5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级各类优秀人才,为国土房管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天津市户籍或符合进津条件的非本地生源;
6、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岗位详情请查询《天津市国土房管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