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招录培养基层公安民警工作安排,兹定于11月13日对考生进行面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一)报考滨海新区公安局、塘沽、汉沽、大港、开发区、保税区公安分局;环城四区公安分局以及市局下属治安分局基层民警职位的考生,面试入场时间为11月13日上午7:00。
(二)报考市区公安分局及武清、宝坻、蓟县、宁河、静海公安分局基层民警职位的考生,面试入场时间为11月13日中午12:00。
二、地点:
天津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南开区水上公园西路45号)。
考生进行面试时,须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本人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入场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特此通知
天津市公安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