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科目、时间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科目为《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
笔试时间:2011年9月17日、9月18日。
具体安排为:
2011年9月17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2011年9月18日
上午:9:00~11:30 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
考试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1年9月14日8:00开始至9月16日18:00结束。公务员考试与教育入学考试使用同一张准考证,请考生务必保管好,切勿遗失。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0月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体能测评与资格原件审核
体能测评与资格原件审核的时间为10月16日。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每个职位招录计划数和参加体能测评人员1:4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招录职位参加体能测评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该职位的实际人数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和项目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报考人员资格证书原件、报名登记表等材料的审核工作与体能测评一并进行。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
体能测评与资格原件审核工作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每个职位招录计划数和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录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职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2011年10月29日、30日。
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1年10月25日至28日。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职位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依次以笔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依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