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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疆伊犁州本级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方案
2012-06-01 15:16  华图网校 点击:

  伊犁州本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依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伊州党办发[2003]52号)和《2012年伊犁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即将进入面试阶段。为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面试工作健康有序进行,特制定2012年伊犁州本级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

  一、面试

  (一)面试的组织

  面试工作在自治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各用人主管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的组成

  主考官1名,面试考官除人社局1名考官外其他考官实行差额制,每场面试从7名以上候选考官中随机抽5名正式面试考官,面试考官由业务主管部门、专家共同组成,纪检部门进行监督。一名记分员、一名核分员、一名计时员、一名引导员及若干工作人员。

  (三)面试考官的职责及要求

  1、主考官的职责

  (1)负责主持本考场面试全过程,宣读题本,掌握面试进度,确保面试公平、公正。面试时要努力创造能使考生充分发挥其能力和水平的面试环境,控制好面试时间。

  (2)负责向考生提问。主考官语言要准确、明了,考生对提出的问题未听清楚或有疑问时,可重复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指定一名面试考官考官提问。

  (3)宣布面试成绩。

  2、面试考官考官的职责

  服从主考官领导,接受监督,未经主考官授权或同意,不得随意插话。

  3、纪律与要求:

  (1)面试考官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要做到公平、公正;要有高度的责任感。

  (2)面试期间,所有面试考官和监督员实行全封闭。面试考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与考生有亲属关系或有其他利害关系的,一律回避。

  (3)面试考官应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独立打分,打分时不能相互商量或暗示,不得打“关系分”、“人情分”。

  (4)对不能胜任面试工作及不负责任、打分时有失公正的面试考官要及时更换。

  (5)所有面试考场的面试考官、监督人员及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必须交纪检监督人员统一保管。

  (四)面试考官的培训

  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有:面试的纪律、要求、程序、内容以及评分的方法和标准等。

  (五)面试试题

  面试试题在州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在州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临时确定专业人员统一命制。每个专业的面试试题至少出三套。面试试题必须与岗位要求的知识相一致,并于每场面试前30分钟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派专人送到各考场,保证密封完好,经考生核验并随机抽出一套作为当天的面试考题后,当场拆卷。

  (六)面试考场的设置

  面试考场由用人单位确定。

  考场分别设置候考室、面试考场、休息室,在显眼处张贴指示图。考场环境宽敞安静,利于面试进行。(候考室和休息室要有专人监管)

  (七)面试时间

  2012年6月2日。上午面试时间为:北京时间10:00―14:00,下午面试时间为:北京时间15:30―19:30。

  (八)面试对象

  参加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

  某些职位报考人数少于三人,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但有一门课缺考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用人单位要主动与考生联系,确保进入面试的考生全部通知到位。

  (九)面试流程

  1.面试准备。(1)考生一律使用汉语答题(除有特殊语言要求的职位)。(2)考生须提前1天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并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必须交出所有的通讯工具,自觉接受考务人员管理。(3)提交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招考职位需要的其它相关证件的原件,面试结束后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确认其真实身份的,不得参加面试。(4)资格审查不合格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抽签。按考生报考职位顺序抽签,排列出每一位考生面试的出场顺序。

  3.进入面试考场。考生由引导员按照抽签顺序带入面试考场。

  4.面试。引导员按照抽签顺序带考生进入面试考场。第一位考生回答试题完毕后,由引导员带到休息室,并将第二位考生带入考场面试,第二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公布第一名考生汇总后的成绩,引导员带第二位考生到休息室,依次类推,最后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再统一公布一次成绩。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有特殊岗位要求的可适当延长时间。由计时员宣布结束时间。试卷封存在原卷袋中。面试过程要保证未考考生不能与已考考生见面,整场面试结束后所有考生统一离开。

  5.面试成绩的产生。考官使用统一的打分表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对5个有效面试成绩进行加和平均,由监督员审查签字后交主考官,由主考官当场公布成绩并签字,考生如对成绩有疑议,可当场提出。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个程序。

  6、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7、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二、考生面试成绩上报

  面试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将面试成绩及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后的总成绩汇总后报州人社局。

  三、监督检查

  整个面试工作全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录工作的公平、公正。

  伊犁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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