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2012年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拉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拟录用人员报到的通知
各位考生:
西藏自治区2012年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公务员报考拉萨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拟录用人员定于近期报到,现将报到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对象
参加西藏自治区2012年第一批公开考录拉萨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高校毕业生笔试合格的区内院校毕业生。
二、报到时间
2012年6月15日(星期五)9点30分至18点报到。
三、报到地点
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西藏拉萨市夺底路68号)。
四、注意事项
(一)准备相关证件
请考生携带户口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毕业证验证材料和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5张等原件,同时提交以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考生须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本人毕业证验证材料,与毕业证原件一同提交。凡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在5年内不允许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开展政审工作
尚未完成政治审查工作的考生,尽快完成政审工作。资格复审时,公安厅组织人员对政审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凡未完成政审工作或未开展政审工作的考生一律不予派遣。
政审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考生本人的政审填写《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统一考录人民警察政审表》,直系亲属及旁系亲属的政审由村居委会提供政审材料,辖区公安机关复核盖章。
(三)转递人事档案
请各位考生及时报告所在院校或档案管理单位,将本人人事档案于7月10日前转递至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转递地址:西藏拉萨市林廓东路26号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邮编:850000。
(四)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到现场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按自愿放弃录用资格处理。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报到者,须提前向区考录办说明情况,否则按自愿放弃录用资格处理。
2、因助学贷款未按时拿到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毕业院校和银行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笔试合格的其他考生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15728902958
西藏自治区考录办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