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应届毕业生必须于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门颁发的学历证书(或证明),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要求取得相应学位。
(三)被招募的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服务地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招募资格。9月1日未报到的岗位可以进行递补,由各州、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依据岗位成绩排序依次递补,9月10日前上报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核,并发放招募录取通知。9月10日后全省将不再进行递补。
(四)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咨询电话:0871-3635259
云南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