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内容
面试工作遵循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面试按招聘公告要求,主要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按招聘岗位分为教师类、医疗卫生类、畜牧类分别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综合素质: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知识储备和知识结构、分析判断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专业能力: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专业运用和操作技能。
面试满分为100分,专业能力分值不低于60%。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在该岗位面试结束时向考生当场宣布。
四、其他
1.工作人员中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面试的必须回避。
2.所有工作人员和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及通讯工具进入试场,如有携带的,必须放在指定位置,并关闭通讯工具,否则按作弊处理。
3.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若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即取消其面试资格。
4.每位考官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严禁打人情分和串通作弊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本次面试的纪律监督工作由丽江市第三纪工委和各县(区)纪律监察部门负责。
咨询电话:0888-5122926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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