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及阅卷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小学、初中、高中分学科命题。命题范围:高中岗位专业知识为所报学科高中以内知识;小学岗位专业知识为所报学科小学以内知识(数学包括算术理论);初中体育岗位初中以内语文基础知识占40%、初中以内体育专业知识占60%;初中其他岗位专业知识为所报学科初中以内知识。
(2)命题、制卷及保密由县教育局负责,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施考按高考规程操作。
(3)笔试时间:2011年8月27日下午3:00至5:00。笔试地点:镇雄县第三小学。
(4)阅卷按封闭流水作业方式进行。
3.资格复审及选岗
(1)由县教育局根据所设岗位和笔试成绩,按招考范围、招考条件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复审所需证件、材料,由报考者按招考范围、招考条件的要求提供。报考者所在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出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者所在单位出具、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有经办人和校长签字负责,加盖学校公章。
(3)根据笔试成绩,对复审合格者按成绩排名公开选岗(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相同者,按照教龄长者、学历高者、少数民族、女性的先后顺序优先聘用。
4.决定聘用人选
(1)根据公开选岗结果推荐拟聘人选报县政府审定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相关学校组织聘用。
(2)入围后放弃录用者,5年内不许参加我县同类招聘。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城区中小学教师招考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镇雄县2011年城区中小学教师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进(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剑竹(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韩一淑(县人大常务副主任)
宗双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旭(县政协副主席)
成员:吉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德春(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王雄琥(县人大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冯莉(县政协教文卫体工委主任)
赵泽忠(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朱启源(县教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由赵泽忠、朱启源二同志负责有关日常事务。
八、工作纪律
1.招考工作接受纪检、人事部门监督。
2.招考工作期间,报考者或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当事人党政纪处分,属于报考者的,同时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或录聘资格。
(1)用暴力、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破坏或妨碍招考工作的;
(2)伪造有关材料、证件、数据或违反招考原则的;
(3)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4)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3.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出具、提供报考者的相关材料,一律以第一次出具、提供的为准。相关材料若有虚假,按本方案“工作纪律”第2条规定处理。
九、其他
1.报考者每人交报考费200元;差旅费自理。
2.各项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本方案由镇雄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镇雄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