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考核
(一)体检及考核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取消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纪委第三纪工委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八、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监督电话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3352268
昆明市纪委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0871-3105115。
十、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下载】
1.2011年昆明市农村社会保险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昆明农村社会保险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昆明农村社会保险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