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聘用程序
(一)考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不同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入体检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对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寻甸政务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三)经体检和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寻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按照昆人通〔2008〕54号《印发〈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六、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二)公开招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应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七、其它事项
(一)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和辅导。
(二)考试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体检、考核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八、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执行。
举报电话:县监察局:2662236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662521
1.《寻甸县2012年环保局等13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
2.《寻甸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
3.《寻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审批表》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