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团学干部用人需求计划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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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岗位名称 |
需求人数 |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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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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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
辅导员 |
10 |
思想政治教育、法律、心理学、公共管理、教育学及与学校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的其他专业 |
研究生 |
硕士 |
1.中共党员;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岁;3.有学生工作经历,高校在读期间担任过校级学生会部长以上学生干部或院(系)学生会主席,或曾经担任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4.具有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
校团委 |
团干部 |
6 |
经济类、管理类、法学类、文学类及与学校现有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
研究生 |
硕士 |
1.中共党员;2.28周岁以内;3.省级及以上重点高校毕业;4.担任过校级学生会副主席、团委副书记及以上职务或院级学生会主席、团委副书记,且履职满一年以上;5.具有较强语言表达及写作能力;6.在校期间参与、协助组织过学校的大型校园文化活动;7.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学金除外)优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