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市委统战部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市委统战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调公务员1名。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的范围和对象
金华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职工作人员。
二、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公务员身份,参加工作满2年(时间计算到2011年12月31日);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30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近二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因在校学习、录用试用期等正常因素未参加考核或未定等次的除外);
(6)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和语言表达能力;
(7)身体健康。
三、选调的原则与方式
(1)选调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选调方式:采用公开招考方式。以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确定选调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