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决定拟聘用下列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10月9日~17日止,共7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2098677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2091220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