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1年政法干警考试招录培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出炉。重庆2011年将继续实行政法干警招录新方案,定向招录培养274名政法干警。
2011年政法干警的最新变化在于,各个省份都将拿出10%的计划,专门用于“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四类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一、招收对象
退伍士兵和高校毕业生
据了解,此次政法干警招录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和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报考需符合4项基本条件
政法干警招录需符合4项基本条件,分别为: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另外,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双语试点班的,还应具备运用相应民族语言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