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决定定向招录85个基层政法人员
昨日从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加强青海省基层政法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探索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根据中央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我省的工作部署,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决定,从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军队拟退役士兵中招录85个基层政法机关职位。
此次定向招录的基层政法机关职位中,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56个,面向拟退役士兵29个;西宁市6个,海东地区14个,海南藏族自治州15个,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8个,海北藏族自治州26个,黄南藏族自治州1个,果洛藏族自治州10个,玉树藏族自治州5个。培养层次为专科教育职位68个、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的本科教育职位17个。
招录职位及有关情况请登陆青海省人事厅网站(www.qhrs.gov.cn)和青海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qhpta.com)。考录报考者必须具备公务员录用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应学历学位的招生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需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
本次考录报名时间为2009年8月5日至7日。报名地点:报考西宁市职位在西宁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报考各州地职位分别在各州地人事局报名。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原件、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各2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7张。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笔试的时间为2009年8月29日至30日。考试日期和地点及科目以准考证为准。(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971-6139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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