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吉林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90名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省直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吉人社字〔2009〕35号)精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2010年拟面向社会集中公开招聘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2年7月31日至1975年7月31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0年7月31日。
(二)岗位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本次集中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2010年4月22日8时30分至4月27日16时30分,考生通过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lgwy.net)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其中,报考省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的考生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4日16时30分,并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详见《关于报考吉林省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考生参加体能测试有关事宜的通知》),未能通过体能测试的考生,4月27日可改报其它岗位。
考生通过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争议的考生,可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复核裁决结果于第二个工作日通过网络进行查询。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和受理未通过资格审查考生改报其它岗位的截止时间为4月28日16时30分。逾期未改报或虽改报但资格审核未通过且经申请复核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其中,报考省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的考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的截止时间为4月25日11时30分)。
(二)缴费确认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要及时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参加笔试的每人60元(其中报名费25元/人、公共科目笔试考务费35元/科);免笔试的只缴纳报名费25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29日14时。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确认工作结束。
(三)打印准考证
5月25日8时30分至5月29日11时,考生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相关事项
1、有关招聘政策、报考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
2、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和缴费,仅报名未经缴费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3、每位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要按要求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34×45毫米,jpg格式)。
5、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技师以上技术等级的部分招聘岗位,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是否免笔试,详见《2010年省直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6、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同时,对应考人员作弊行为经查实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全省事业单位;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交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岗位聘任资格,并全省通报。
四、招聘考试
本次集中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报考职员岗位人员的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甲);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乙)。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设及格线。
笔试时间:2010年5月29日09:00——11:00《通用知识》(甲、乙)(120分钟)
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通用知识》考试大纲在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可免费下载。笔试成绩可于6月10日后,登陆报名系统进行查询,具体时间详见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的笔试成绩查询通知。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招聘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根据各招聘部门行业、专业及岗位需求可采用结构化面谈、无领导小组讨论和情景模拟等方法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面试考生。
面试前3天,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其中201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5%、55%,即折算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45分、55分。免笔试的,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
五、体检、考核与公示
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到指定的体检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报考省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的,体检标准按原人事部、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合格的,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和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lgwy.net)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8690916(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考务咨询电话:
0431-89995605、89995608、89995607(省干部录用考试指导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
0431-89995600(省干部录用考试指导中心)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