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开招录万名公务员上岗前须“双语”合格
今年,自治区部分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万名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工作人员。
5月18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新闻发布会公布,招录报名工作将在5月30日9:30至6月5日18:30进行。
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有意报考者可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xjrsks.com.cn)提交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缴纳费用及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个别机关的部分职位,因其工作性质特殊,有意报考者需在5月28日10:00至6月3日18:30(中午不休息)现场报名。
此次自治区公务员的招考简章、职位表将于5月26日18:30,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昆仑网(http://www.xjkunlun.cn)上公布。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公务员局局长康廷凤说,此次是自治区公务员招录以来,一次性招录人数最多的一年。此前,单次招录最多人数是6600多人。
解读:2010年自治区公务员招考新特点
更看重基层工作经历
此次招录的重点是地(州、市)、县(市、区)、乡(镇)机关公务员,自治区区级机关拿出少量的职位,主要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地(州、市)级机关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对四类及四类以上的县、乡机关,面向本地生源的招录比例提高到50%以上。
县(市、区)、乡(镇)机关,招录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比例,由15%提高到20%以上。
将来,自治区区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将主要面向基层选拔。
有针对性放宽职位条件
此次招录,除确保一定数量的职位专门面向少数民族考生,其他职位尽量族别不限。
针对每年南疆四地州乡镇公务员招录中出现的职位空缺等情况,在职位条件设置上更加宽范。
今年将继续拿出100名专项计划,面向乡镇选派干部的配偶招考。凡选派到南疆四地州乡镇干部的配偶参加招考,可适当加分,优先录取。
另外,此次招录除特殊职位外,乙肝五项不再列为体检范围。
一个志愿各环节空缺都参与调剂
与前两年招录工作不同,今年取消了报名时的调剂志愿,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但是招录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了参与调剂的机会。
今年,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考察各环节出现的空缺职位,将从进入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职位条件择优进行调剂。
一个专业属多个专业类别
今年的招录职位,总体按照专业不限和各专业大类设置。相关部门对2008年颁布的《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重新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专业参考目录,涵盖的专业更加广泛,并且一个专业会在几个专业类别中出现,让考生有更多的选择机会。
《申论》网上阅卷
除了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阅卷、成绩查询和公布等环节实现网络化,此次招录工作中,《申论》试卷也采用网上阅卷的方式。
《申论》试卷将通过扫描输入电脑,考生所有个人信息均予以隐藏。
“双语”合格方能上岗
拟录用人员,将在试用期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分批接受“双语”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等有关手续。
温馨提示:
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新疆户籍、生源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报考。应届毕业生于2010年8月18日资格审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也可报考。
同时,下列人员也可报考:
新疆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
服务新疆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以及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
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基层工作的干部配偶;
具有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援疆干部的配偶、子女;
选调生岗位除自治区部分高校、地州市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团委组织推荐报名外,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也可报考。
取消录用资格未满三年不得报考
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三年的考生,不得报考。除此之外,下面几种情况人员也不得报考。
自治区统一选派充实到乡镇工作未满服务期的;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近五年来被自治区、地州市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在公务员招考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未满五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年龄以6月30日为界
此次招录工作中,年龄段划分包括25岁以下、28岁以下、30岁以下、35岁以下。
职位要求年龄为25岁以下(含25岁),是指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28岁以下(含28岁),是指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名词解释:基层工作经历
是指有在下列类别单位工作的经历:
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自主创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基层生产一线。
此次招录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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