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5年已招录3万名公务员
“逢进必考”,如今已成为新疆公务员招录的制度之一。正是这一制度的推行,新疆公务员队伍素质在不断提升。7月28日,记者在我区召开的公务员法颁布五周年座谈会上了解到,自2005年以来,我区面向社会考试共录用公务员30716人,招录工作公信度不断提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
据悉,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正式颁布实施后,我区公务员队伍实现了从人员计划管理到科学管理机制逐步健全的重大转变。5年来,我区在录用公务员过程中一直坚持面试考官资格审查制度,提升纪检监察部门面试过程参与度,不断规范面试考官、纪检监察人员、考生“三抽”,以及考生参加面试时“隐姓埋名”等常规做法。同时,我区从自身实际出发,在确定公务员招录职位时,设置一定比例职位专门面向少数民族考生,同时有更多职位民族不限。针对边远、艰苦地州和县市很难留住人才的现状,允许一定比例的职位面向本地区招录。
值得一提的是,在“楼梯口”,破除“论资排辈”,公务员“德、能、勤、绩、廉”的考核结果直接同奖惩、工资、职务升降、辞退等环节挂钩,申诉控告规程不断健全,公务员奖励保障机制畅通有序。在“出口”,退休、辞职、交流等制度建立后,我区积极把握地域特点,基本实现了自治区公务员队伍正常的交替更新。
今后,我区还将加快公务员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当前,我们正会同有关部门提请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奖励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印发《自治区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研究拟定《自治区关于做好从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中考录公务员实施意见》、《自治区区级机关从基层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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