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是隶属于共青团上海市委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具有37000平方米的大型青少年活动、培训、交流的中心,目前已形成了较完善的青少年校外教育、青年社会化服务业务体系。为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上海市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文件精神,根据上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市范围内热爱青少年、青年发展事业的优秀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艺术类专职教师岗位 1名
2、活动服务员岗位 1名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岗位说明:
(1)艺术类专职教师
在学科负责人的指导下,负责所任班级的教学计划,教务活动等配套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学生管理,组织开展各类乐器的排演、比赛、考试和艺术交流,协助主任做好教学作品、项目的开发与创作,及时处理和解决教学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配合做好学生档案、文件资料、演出视频等的文档资料收集与整理归档,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2)活动服务员
负责青年交友活动的市场调研和项目开发,负责策划和组织实施青年交友活动的开展和客户接待服务,做好由基层团组织共同参与的青年交友公共服务平台。参与其他文化交流和主题活动工作,及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艺术类专职教师:上海市户籍,具有本科及以上音乐表演专业学历,年龄2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关心集体,爱岗敬业,具有单簧管表演专长者优先。
(2)活动服务员:上海市户籍,大专学历,年龄2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策划和组织实施青年交友活动的实际能力,具备一定的共青团、青年工作经验。持有市级相关职业技能证书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1、报名要求:
(1)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汉中路号158号420室上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人事部收,邮编:200070。
(2)请按www.shqzx.com邮址下载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填写完整及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一张。
(3)报名时间为2010年8月10日、11日两天。
2、资格审查:
上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
3、组织考试:
本次考试形式由考官小组进行面试,面试比例为招聘职数的1:3。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身体检查:
按照招聘职数比例人员的面试成绩为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统一由上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指定的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5、组织考察:
由上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人事部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和道德诚信记录。
6、网上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共青团上海市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上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201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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