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海事大学招聘学院院长、副院长公告
2016年上海海事大学招聘学院院长、副院长公告规定,本次上海事业单位考试应聘者应该于2016年9月30日前报名,通讯地址:上海市海港大道1550号上海海事大学人事处。
2016年上海海事大学招聘学院院长、副院长公告
上海海事大学为进一步加快学院发展,现公开招聘以下岗位,热忱欢迎有识之士前来应聘。
一、招聘岗位
1、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
2、徐悲鸿艺术学院副院长
二、应聘条件
(一)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
1、治学严谨,学风正派,具有敬业精神、创新意识;
2、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决策能力,有带领本学科走跨越式发展道路、建设一流学院的能力;
3、具有五年以上从事相关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在相关研究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成就,有较高的学术声誉者优先;
4、国内应聘者应具有博士学位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国外应聘者一般应具有知名大学终身副教授以上职位、知名研究机构研究员或相应职位;
5、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徐悲鸿艺术学院副院长
1、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以及国内外美术或设计学科高等教育发展状况,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好的管理经验和国际化的学术视野,具有较好的本学科发展的思路与举措;
2、富有创新精神和团队意识,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乐于奉献,顾全大局,作风民主,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3、具有美术或设计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突出艺术成就者可适当放宽),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声誉;
4、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聘任方式及待遇
实行全职聘任,薪酬待遇面议。
满足学校“领航计划”、“远航计划”引进条件的应聘人员,聘期内实行年薪制,年薪为40-80万元/年,可享受优惠购买人才配套房1套(100-120平方米左右)或安家补贴80-120万元,及其它配套支持等。
四、应聘要求
应聘者于2016年9月30日前填交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及行政职务任职证明的复印件;
3、论文及著作(作品)目录、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及被收录、引用情况证明的复印件;
4、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情况;
5、重要获奖情况及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证明材料复印件;
6、工作设想和目标(1000字以内)。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海港大道1550号上海海事大学人事处
邮编:201306
联系人:黄维忠
联系电话:86-21-38284231
电子邮箱:wzhuang@shm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