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人才服务中心新进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兵团人才服务中心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个职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原则、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招聘范围:以岗位表公布的招聘范围为准。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法
采取竞争择优的方法,按比例进入下一阶段。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岗位表》通过兵团人事人才网(网址:www.xbrs.gov.cn)、兵团考试信息网(网址:www.btpta.gov.cn)和兵团先锋网(网址:www.xjbtxf.gov.cn)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可通过兵团人事人才网下载《兵团人才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兵团人才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到兵团人才服务中心(乌鲁木齐市建设西路169号)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交费。考生要在表中填写详实的通信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
2010年8月12日—8月14日(北京时间10:00-19:00)。
2、报名费和考试费:按自治区发改委有关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人每个科目40元,共95元。
(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等形式进行。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试》和《写作》,总分各100分。
2.笔试时间:《职业能力测试》8月15日上午10:00—12:00
《写作》8月15日上午12:30—14:00
4.面试。8月16日在兵团人事人才网和考试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按照拟聘岗位与考生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8月17日上午10:00。
考试地点:兵团人才服务中心(乌鲁木齐市建设西路169号)
总成绩=笔试成绩总成绩×50%×30%+面试成绩×70%
(四)体格检查。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项目有:肝功、心电图、胸透、视力、听力、血压、B超、五官。体检前三日内不得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空腹,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体检和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兵团人事人才网和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拟聘职位等。
(七)聘用。根据综合评价成绩和体检结果,由兵团人事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请考生务必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各项考务活动,届时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简章》由兵团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1-2817701
监督电话:0991-12380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详见《2010年兵团人才服务中心新进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
附件:1、《2010年兵团人才服务中心新进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
2、《兵团人才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兵团人事局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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