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务员限招应届生职位本地生放宽两年(2)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咋算?
市人保局:“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级(不含直辖市)以下党政机关,或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到2010年10月27日。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经历以取得毕业证时间为起算时间,在校学习期间的实习、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不作为基层工作经历累计计算。职位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在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单位的工作经历证明,截止到2010年10月27日,累计时间达到2年以上。
●如何界定应届毕业生?
市人保局:应届毕业生是指2011年毕业(须于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2009年、2010年毕业但未就业且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深圳院校、深圳生源2009年、2010年毕业生,无论是否就业,可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深圳户籍人员的非深户籍配偶为2009年或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无论是否就业,可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1年内,可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留学(含在港澳学习,下同)回国人员毕业时间(以学位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未满1年的,可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可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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