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2010年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6名工作人员。具体计划详见招聘计划表。(查看招考公告)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内蒙古户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在我区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社区民生志愿者”可不限户籍要求);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所列条件;
7、岗位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日为2010年11月1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录用单位服务未满五年(2005年11月1日以后录用,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1届及以后的非成人教育在读研究生。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和体检、公示、聘用等七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直接登陆包头人事人才网(www.bt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交费和打印准考证。
2、报名时,报考者应当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计划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应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吋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时间从2010年11月15日8时开始至11月19日17时止,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4、由相关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按照计算机后台分配权限审核本部门、本单位报考者资格条件),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的次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
5、资格初审通过考生,应通过网上银行交费,报考费每人120元,交费截止时间11月21日17时整。对于低保家庭考生,请携带家庭低保证明于报名交费截止日之前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可免收报考费。交费后,请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
6、未按照要求上传照片或交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7、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应达到4:1方可开考。特殊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公开招聘办公室商有关部门及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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