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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时评:公务员涉足非法金融活动应严查

A+ A- 2011-11-09 09:30  |  华图网校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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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报道,今年4月至今,温州已发生80多家企业老板失踪、公司关门事件,仅9月以来,就有高达25起。据了解,在“重灾区”龙湾,8月份已发生了20多起“跑路”事件。当地一位放贷者告诉记者,“目前,仅龙湾区的外逃资金估计已在100亿以上,不少中小企业的负债中,银行占3成、民间高利贷占7成。”

  更加令人担忧的是,在民间借贷和集资行为中,个别地方公务员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甚至成为这些行为的主角。今年年初,温州市龙湾公安局在侦查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时,发现债主名单中的人均为当地司法机构人士,牵涉的受害人资金从1500万到8000万不等。而近日被查处的永嘉龙头民营企业顺吉集团非法集资非法案,不仅涉及当地不同级别的公务员,而且据圈内债主估算,公务员债主可能高达八成左右。

  如果说地下金融活动猖獗、各种非法集资和借贷行为泛滥,将严重干扰正常的金融秩序,并有可能引发金融风险的话。那么,公务人员涉足这些非法金融活动,就不仅仅是风险问题了。

  首先需要引起关注的,是公务员“债主”的资金来源问题。从已经暴露的几起案件来看,公务员“债主”的涉案资金数量都很惊人,少则几十万、几百万,多则上千万、数千万。按照目前公务员的收入水平,应当不具备这样的能力。即便这些公务员家中有一定的“家底”,估计也不会以这样的方式去冒险。如果是贪污受贿得到的,就更不会这么胆大妄为了。能够想到的可能是,一方面,他们利用公务员的特殊身份,直接参与非法集资,从中获得非法利益;另一方面,则是即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企业和开发商谋取利益,再通过向企业和开发商借钱的方式放高利贷,从中牟取暴利。当然,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利用公务员的身份,从银行获取贷款,进行地下金融活动。可以肯定的是,不管这些公务员是通过什么手段获得的资金,都不可能是正道,都会严重干扰正常的金融秩序,需要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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