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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时政热点汇编11月14日—11月20日(2)

A+ A- 2011-11-21 10:48  |  半月谈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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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资委下发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加强风险管控

  国务院国资委16日公布《关于2012年中央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加强风险管控。《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要紧密围绕企业发展战略,加强对未来中长期所面临风险的全局性、趋势性研判,准确定位风险管理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切实为企业实现经营目标提供支撑和保障。《通知》强调,各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强化“企业体检”制度,特别是企业“三重一大”、高风险业务、重大改革以及重大海外投资并购等重要事项应建立专项风险评估制度;要进一步重视风险量化分析工作,逐步提升重大风险关键成因量化分析水平。《通知》还要求各中央企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议)要切实督导本企业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内部控制,并就本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向国资委负责,总经理对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向董事会负责。各中央企业要建立健全内部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制度,通过报告机制及时掌控企业所属各层级单位风险变化趋势、重大风险管控进展和成效,确保各类风险信息沟通顺畅、共享及时,提高风险管理报告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公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7日正式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根据试点方案,改革试点的主要税制安排为: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纳税人计税依据原则上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对一些存在大量代收转付或代垫资金的行业,其代收代垫金额可予以合理扣除。服务贸易进口在国内环节征收增值税,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制度。对于改革试点期间过渡性政策安排,试点方案明确:试点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税款分别入库。国家给予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但对于通过改革能够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的,予以取消。并对跨地区税种进行协调。现有增值税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现行规定抵扣进项税额。试点方案还明确,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管。

  Z字头列车20日起网上售票

  17日晚从铁道部获悉,从11月20日开始,全国铁路所有直达特快列车(Z字头)将实现互联网售票,12月10日全国铁路所有特快列车(T字头)将实现互联网售票。新办法实行后,互联网售票网络将覆盖D、G、C、T、Z字头所有列车,K、L及普速列车也有望于龙年春运前夕加入互联网售票行列。18日,铁道部发布《旅客列车互联网售票暂行办法》,其中规定,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同一乘车日期同一车次只能购买一张车票,但购买随成人出行的儿童票除外。铁道部提醒,铁路互联网售票只有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网站(www.12306.cn)这一个销售渠道,没有其他网址。在网站购票只认4种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护照。另外,乘客如需改签或退票,可以在12306.cn网站或车站售票窗口办理改签、退票手续。当改签后新票票价高于原票、需补收票价差额时,应当使用购票时所使用的银行卡或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的其他银行卡支付新票全额票款,原票款按发卡银行规定退回原银行卡;若退票或改签后新票票价低于原票的,应退票款按发卡银行规定退回购票时所使用的银行卡。

  国务院批复原则同意《全国抗旱规划》

  中国政府网17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全国抗旱规划的批复》。批复原则同意《全国抗旱规划》,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好《规划》实施工作,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科学调度管理水资源、加强抗旱工程建设、推行节约用水的生产生活方式三者并举,统筹安排,加快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抗旱减灾体系,形成抗旱减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国抗旱减灾的整体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批复强调,要加大对抗旱减灾工作的投入,按照以地方自筹为主、中央投资为辅的原则,多渠道、多元化筹措资金。要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努力减少水资源消耗,加大防治水污染工作力度。批复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规划》的指导、支持和协调,共同落实《规划》任务,着力推动水利工程体系抗旱能力建设、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体系建设、旱情监测预警和抗旱指挥调度系统建设以及抗旱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的实施。

  工信部征集评选“国家应急通信”标识

  工信部网站18日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应急通信”标识征集与评选活动的通告,决定开展“国家应急通信”标识征集与评选活动。其中明确了应征作品的设计要求,包括标识设计应表达的基本元素为“国家、应急、通信”,标识设计须庄重简洁、含意清楚、创意新颖,兼具时代感和艺术美感,易于识别和记忆,便于应用、宣传与推广。适用对象:全国各级应急通信管理机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一类、二类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伍。适用范围:由上述机构和队伍在开展国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中使用。标识设计应能满足延伸到徽章、服装、设备、车辆等各类国家应急通信物资及装备的制作需要,其整体视觉美感和表现力应不受所附载体尺寸的影响。奖项设置为:优胜奖1名,设计费5万元;提名奖5名,设计费5千元/名。获奖单位或个人将获得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荣誉证书,并将获邀参加“国家应急通信”标识征集结果公布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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