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3)
七、其它事项
(一)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一)招聘政策、考务等问题,请查询厦门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报名手续、招聘条件等问题,请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厦门市思明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网络报名遇到的技术疑难问题,请咨询0592-5565518。
(二)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者在厦门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查阅相关文件。
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
(三)取得国外学历、学位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是在国(境)外学习取得的且有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
(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须是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学位(岗位另有注明的除外),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
(五)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事关系在厦门”系指经人事行政部门办理人事关系入厦审批,且已由人事行政部门办理人事关系介绍到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报到上岗。已实现就业但尚未到人事行政部门报到的大中专毕业生报考岗位要求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须在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含)前,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办理就业手续,方可报考该岗位。
(六)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报考者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等有效凭证。
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经验)。
(七)未就业毕业生系指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后尚未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办理就业审批及报到手续的人员。
(八)户籍要求为厦门的,不含在厦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
(九)年龄、工作经历(经验)、户籍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1年7月14日)。
如:最高年龄要求30岁是指1981年7月15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十)厦门生源(含参照的毕业生)未就业毕业生不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户籍限制。
(十一)根据《厦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厦委办发〔2006〕53号),新增工勤人员一律不进编。因此,本次招聘报考者为非普通教育学历的须具备干部身份。
(十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十三)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厦门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站或思明人力资源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
思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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