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内蒙古鄂尔多斯招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2011年公开招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为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经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09年第5次常务会议批准与《中共鄂尔多斯市委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党发〔2009〕13号)精神,现统一招考100名具有医学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到全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具体招聘工作事宜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医务人员,吸引和鼓励大学生与执业医师到基层服务,探索并逐步建立为基层医疗机构吸引、稳定人才的长效机制,推动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基层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聘对象
招录名额100名,其中70名临床类医学专业(包括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口腔类别、公共卫生类别、药学类别、检验类别等)考生户籍不限,临床类医学专业考生需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年龄在35岁(1976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蒙中医类别医学专业考生年龄适当放宽至40岁(1971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2009年至2011年毕业的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对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30名护理专业考生需具有鄂尔多斯市户籍,护理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执业资格证书,年龄在30岁(1981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2009年至2011年毕业的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对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在编人员(即正式职工)不列入招聘范围,一经发现取消其在本地区的聘任资格。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素质和沟通能力;
(二)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考生现场确认时携带户口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现场确认期间无法提供以上证件者,不享受加分政策。
(三)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获得院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8月1日。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陆鄂尔多斯市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www.erdsrsrc.com) ,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打印报名表,需下载打印两份,准备2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表将在现场资格审核阶段使用,请注意保存。
五、现场资格审核
报名的考生于8月1日-4日9:00-17:00由本人持《报名表》(两份)、2张2寸照片、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研究生还需提供第一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专升本同时需要提供专科毕业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确认件等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到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碾盘梁),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登陆鄂尔多斯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erdsrsrc.com)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和其它证件)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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