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浙江省海宁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公告(2)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和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应聘人员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内容:护理专业为护理专业知识,其它卫技专业为医学基础理论,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短缺专业岗位应聘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考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同时在海宁市人才网(http://www.hnrc.gov.cn)和海宁市卫生信息网(http://www.hnws.gov.cn)公布。
2.面试。面试内容:医学相关知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将同时在海宁市人才网(http://www.hnrc.gov.cn)和海宁市卫生信息网(http://www.hnws.gov.cn)公布。
(四)体检、考核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审考核对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靠前),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期间出现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确定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必须在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录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海宁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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