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监事服务中心招聘人员公告(2)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财务、会计、审计、投资(资本运作、证券学)、法律和企业管理等相关知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2.5小时。笔试于2011年8月13日上午在杭州市举行。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果将在阅卷结束后在浙江人事考试网站公布。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将随笔试结果一并公布。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查内容为对岗位认知程度、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在浙江省国资委网站公布考试结果和入围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入围人数按1:1比例确定。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专业工作能力、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浙江省国资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列入我中心专职监事专项事业编制,实行合同管理,与我中心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4年(含试用期6个月)。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可以续聘,可以解聘。
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其中基本年薪9.6万元,绩效年薪平均8.4万元。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通过考核发放,上下浮动。“五险一金”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五、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有关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省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或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3、凡符合报名条件,一经聘用,不论原来身份,同等对待。报考人员如被聘用,应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人事档案等委托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4、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大厦2512室(浙江省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
邮政编码:310006;
联 系 人:陈 玲;
联系电话:0571—87059559。
浙江省属国有企业监事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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