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内蒙古准格尔旗招聘150名教师简章(2)
三、报名
凡应聘者于2011年7月27日至8月5日到教育局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必须带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准旗户籍的教师子女另带教师子女证明和父母一方的教师资格证。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公示,若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考试资格。报考人数与学科拟聘人数必须达到3:1,如有达不到3:1学科,将调整该学科的拟聘名额。
四、招聘办法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都要通过笔试、面试两个程序。以笔试、面试总成绩为依据择优聘用。学前教育专业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中小学音、体、美、计算机学科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含技能测试);其它学科专业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面试入围人数与录用人数的比例为2:1。
五、照顾条件
1.准旗户籍少数民族(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考生加记3分。
2.准旗户籍(报考中小学段)考生加记3分。
3.现在在准旗教育系统工作的“三支一扶”志愿者、青年志愿者、特岗教师的考生加记3分。
4.准旗户籍的教师子女考生加记2分。
上述加分是指在笔试成绩折合的基础上加记相应分值,报考中小学段的考生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六、待遇
所招聘的教师实行一年试聘用,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方可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国家正式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联系方式
(一)地址:准格尔旗教育局
(二)联系电话:0477—3970110
八、本公告由准格尔旗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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