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重庆巫山县事业单位第三季度公招聘简章(2)
四、考试
(一)笔试
消防文职人员考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内容为《管理基础知识》,分值各100分,满分200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拟定于2011年8月1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50%+专业科目×50%。
报考县艺术团的不参加笔试,其专业知识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在面试环节同步进行。
(二)体能测试
报考消防文职人员的需参加体能测试。
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能测试人选;若进入体能测试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拟定于2011年8月26日进行。
体能测试执行《2011年上半年重庆市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2)。体能测试有2项及以上达到规定标准的为合格,体能测试结束的当天公布体能测试结果。在2011年8月26日前,若国家对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等有关规定作出调整的,则按新的项目及标准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1.消防文职人员面试事宜
消防文职人员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比例未达1:2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均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2.县艺术团的面试包括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测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测试环节。
(1)舞蹈专业测试内容:
①专业知识测试;
②舞蹈剧目片段(可穿服装)或组合表演,时间2分钟以内,以民间舞为主;
③个人技术技巧展示(着练功服和练功鞋);
④个人才艺展示(不限种类)。
(2)声乐专业测试内容:
①专业知识和基本功测试;
②视唱练耳(含乐理知识);
③准备歌曲两首(伴奏带自备);
④个人才艺展示(不限种类)。
(3)音响专业测试内容:
①电工基本知识;
②音响设备操作。
(4)相关事项
专业知识和技能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文广新局共同组织实施,请专业人士担任评委。测试实行100分制计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专业知识和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1.消防文职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艺术团:总成绩=面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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