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广东省大亚湾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大力引进各类优秀人才,进一步改善我区人才队伍结构,按照《大亚湾开发区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惠湾人社[2011]64号)的要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指201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09年、2010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2.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大专学历以上的人员。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3.特定群体。指经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招考聘用的在岗在职雇员、大学生村官,且上年的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等次及以上。
专门岗位仅面向特定群体进行公开招聘,不设拟聘岗位所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见《大亚湾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方法和步骤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接受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在http://rsj.dayawan.gov.cn(大亚湾人社局门户网)、http://www.dayawan.gov.cn(大亚湾政府网)及惠州日报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11年8月5日至18日(共10个工作日)。
(二)接受报名。报名时间2011年8月19日至21日(共3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报名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地点:大亚湾澳头安惠大道42号(区人力资源市场)3楼。《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由报考者自行到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下载并填写好,现场不提供报名表。
报名时需准备提供的材料如下:
1. “一般岗位”报考者需提供的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2份(A4纸双页打印);
(2)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式2份(A4纸)及原件;
(3)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A4纸)及原件;
(4)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一寸彩照4张;
(5)在编在岗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的,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2.“专门岗位”报考者需提供的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2份(A4纸双页打印);
(2)报考者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书面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出具相关书面证明);
(3)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一寸彩照4张。
(三)资格审查。按公布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表及各种证件进行比对审查。审查时,报考者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资格。
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资料确认后,及时制作《笔试准考证》统一发给报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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