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浙江省长兴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全县各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县编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11年全县部门及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考录用工作人员62名。具体招考单位、人数、专业及所需条件详见《2011年长兴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考范围、对象及条件
1.具有长兴县常住户口或长兴县生源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招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
5.年龄要求:18-35周岁(1976年8月12日至1993年8月12日期间出生)。
6.招考岗位中有关于学历、户籍、职称(执业)资格、专业证书、工作经历等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1年8月12日。
7.事业编制人员报名须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全部采用现场集中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8月12日(星期五)8:30-16:30
报名地点:长兴县人力资源市场(雉城镇金陵北路浙北大厦北侧旺角维多利亚32幢2楼)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大学生“村官”需加分的人员,须提供乡镇(街道、园区)推荐盖章及县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审核盖章的加分证明(附件3)。
报名结束后由相关部门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笔试。
报名人数不足专业招考计划数3倍的本科岗位面向全市补充报名,补充报名不足的不开考或相应核减招考计划。研究生岗位报名不足计划数3倍的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无人报名的面向全市补充报名。补充报名时间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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