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安徽省怀远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蚌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怀远县教育系统拟公开招聘教师10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详见怀远县2011年教师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高中职位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职位的考生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职位的考生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7、职位所需的学历等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告
2011年8月5日,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蚌埠人事人才网、怀远人事人才网、怀远教育网及相关公共场所发布招聘公告。(后续环节如考试成绩公示、体检通知等相关事宜均在怀远人事人才网公布,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怀远县2011年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位考生限报一个级别的一个学科。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专业及学历要求
①报考高中、初中职位的,须与教师资格证专业一致。
②报考师范、幼教职位的,须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一致。
③报考怀远师范学校和高中各职位的,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④报考初中和小学各职位的,须为专科及以上学历。
⑤报考幼儿教育职位的,须为中专(幼师)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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