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安徽省市凤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招聘岗位有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凤台县大学生“村官”须提供与安徽人事考试网县组织人事部门签订的《聘用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合同书》的原件与复印件。
3、报考人员需填写安徽人事考试网《2011年凤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一致并真实无误。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六)缴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照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费,统一笔试共两科每人交报名费90元。
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扶贫办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证明,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材料(如户口簿等)。
(七)其他
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应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少数紧缺专业的岗位或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方可开考。因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11年8月22日到报名地点改报其他相关职位,不能改报的退还报名费。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在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期间,县人社局将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抽调精干且熟悉业务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认真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务必客观、公正、及时、细致,力求准确无误,对所有报考人员一视同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1年8月25日至8月 26日工作时间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交费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统一笔试
统一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命题、制卷、阅卷、计分委托专门机构负责。
(一)笔试科目
笔试分两个科目:1、《公共知识》;2、《专业知识》。
(二)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见安徽人事考试网《2011年凤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统一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三)笔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1年8月28日(星期日)
8︰00—9︰30《公共知识》
10︰00—11︰30《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
(四)政策性加分
经我省统一组织考试,在基层服务两年以上、考核称职(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总成绩加2分。
审核时,大学生“村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上述人员于2011年8月31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核确认,并通过凤台政府网、凤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天无异议后,予以加分。
(五)成绩查询
《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分别以100分计算,两科分数累加为笔试总成绩。考生请于2011年9月9日登陆凤台政府网、凤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笔试考试成绩。
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于2011年9月12日到报名地点办理查分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对照报考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体检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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