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安徽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招聘技术人员公告(2)
(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和潜能。按专业设立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5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3人以上。专业测试时间为每人20分钟。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于测试当日抽签确定。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2的,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6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下同)。
应聘人员参加专业测试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于专业测试当日到局人事教育处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三)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体检由局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须在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之上)。
(四)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局确定拟聘人员,在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相关报批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1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地质勘查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指导监督下,由局人事教育处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5846823
监督电话:0551-5846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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