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安徽黄山市市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1年8月20日至8月24日共5天(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18:00)报名地点在黄山市人事考试中心(黄山市屯溪区黄山东路89号,联系电话0559--2354480),逾期不再补报。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 2011年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须交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如实填写《黄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缴纳。
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符合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同时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3)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数,并及时告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截止时间为8月25日(上午8:00-12:00),改报地点市人事考试中心。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开考。
五、统一考试
2011年度市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统一考试(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统考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为30分、“专业知识”部分为7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专业知识”指考生所报考学科的相关专业知识(以高中知识为起点)。
统考笔试时间为2011年8月27日上午9:00—11:30。
应聘人员于2011年 8月26日到黄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电话:0559—2330639)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黄山市屯溪区。
对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高校毕业生,请于2011年8月20日至24日报名期间,携带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到黄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人社局窗口申报加分,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统考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六、面试
面试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数,在同岗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黄山教育网、黄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请面试人员在8月28日(下午15:00-18:00)到黄山市人事考试中心(黄山东路89号,联系电话:0559--2354480)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办理面试缴费手续。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教育教学实践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说课内容由各学科专家组根据学科的特点确定。应聘人员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准备时间(包括写教案)为30分钟,说课时间20分钟。
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会同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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