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安徽黄山市市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及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等文件的通知》(黄组字〔2010〕1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1年度市直部分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1年度市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7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8月11日在中国·黄山网(http://www.huangshan.gov.cn/)、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eb.huangshan.gov.cn/JA012/)、黄山教育网( www.hsedu.cn)、黄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hsrskp.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计划一经公布,不得变更。考务等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中国·黄山网、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黄山教育网及黄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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