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浙江省庆元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3)
(五)体检、考察
体检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毕业生档案等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县行政区域工作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
(七)、其它事项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的有关事项及通知请登录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zjqy.gov.cn)查询。
咨询电话: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0578—6122610
县委组织部:0578—6121321
本公告由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庆元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1年庆元县部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
2、2011年庆元县部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请用A4纸打印填写)
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
庆元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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