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昆区招聘教师简章(2)
(四)开考原则
各学科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应达到4:1的比例方可开考。紧缺学科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开考。
(五)收费标准
报名费及考务费依据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标准执行,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费每人50元;笔试人员入围后需交试讲费每人50元。低保家庭考生携带家庭低保证明,可免收费用。
(六)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11年8月26日-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分为笔试、试讲。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案例分析。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笔试成绩在昆都仑区政府信息网和昆区教育局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三)资格复审:按照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招聘人数与试讲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范围考生,并对进入试讲范围的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试讲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试讲:试讲分学段进行,实行封闭式定时备课,依据学科随机确定试讲内容,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相应能力。
试讲时间、地点通过昆都仑区政府信息网和昆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试讲成绩在昆都仑区政府信息网和昆区教育局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60%的标准,加权计算总成绩。按各学科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考核人选。
(六)考核与体检
1.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取消其资格后,按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资格复审、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昆都仑区政府信息网和昆区教育局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审批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昆区教育局按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分配,拟聘用人员填写《区属部门聘用人员合同》一式三份,经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含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2—53053800472—2123938
监督电话:0472—530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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