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浙江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公告(2)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管委会人事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采用综合性试卷,其中专业题占40%,公共题占60%,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若实际参加笔试的人员与岗位招聘指标为1:1时,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指标。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10月8日在宁波杭州湾新区网站和宁波人才网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宁波人才网上下载《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考生可在10月12日登陆宁波杭州湾新区网站和宁波人才网查看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波杭州湾新区网站和宁波人才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予以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63071089
附件:【点击下载】
1、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和执法岗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和执法岗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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