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浙江宁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1年全县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4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宁海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
2、具有宁海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1年9月1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1年9月1日前取得)。
4、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的具体对象为:宁海县行政区域内,任职满2年及以上(任职时间的认定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至2011年9月1日止),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5、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硕士、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一年内在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除应具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并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岁(1976年1月1日至1993年1月1日期间出生)。
2、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要符合招聘职位的学历要求。
3、部分招聘职位中所要求的“二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是指:2011年11月底前,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或曾在军队团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及以上的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定书。
5、现在编在册的事业单位人员报考,本人须在面试前报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6、在2011年9月1日前通过高等自学考试或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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