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上海市海洋管理事务中心招聘派遣制员工启事
一、招聘岗位行政管理、海洋经济管理等计4人。
二、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海洋、法律、经济类)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组织能力;
3、能正确行使职位所赋予的权力,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协作;
4、工作满二年以上,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用工方式实行人才派遣方式,人员编制隶属人力资源派遣机构。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以及公积金。
四、报名方式应聘者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个人简历及个人信息至staff@shrc.com.cn。(邮件主题注明:应聘海洋管理事务中心派遣制员工)
五、招聘程序招聘程序包括报名、面试、笔试、培训考核等,单位将从所有应聘简历中择优参加笔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在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再进入面试,最终录用者按规定程序与上海雇员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上海市海洋管理事务中心相应岗位上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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