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南郴州资兴市公选科级领导干部简章(2)
2.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定于2011年11月20日进行,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分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专业科目考试内容包括选拔职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管理知识和政策法规知识。笔试总分按公共科目成绩占40%和专业科目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高低排名。
面试。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按照与拟选拔职位人数6:1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中共资兴市委党校(资兴市行政学校、资兴市社会主义学校)副校长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中共资兴市委党校(资兴市行政学校、资兴市社会主义学校)办公室主任面试采取讲课、电脑操作方式进行,其中讲课占80%,电脑操作占20%;资兴市卫生局副职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各职位参加体检人选按照与拟选拔职位人数3:1的比例,按总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从同一职位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由同一考察组考察。
5.讨论决定。市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和公选岗位的实际需要,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经过严格考察,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6.公示和试用。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和试用。公示时间为7天,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区别情况,或调整岗位,或取消任职资格、回原单位工作。
五、组织实施和工作监督
公开选拔工作在资兴市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资兴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协助,资兴市纪检监察部门对公选工作全程进行监督检查。
六、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资兴市委组织部
2011年11月2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