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广东深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483名)(5)
八、聘任
公示期满,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有严重问题的,不予聘任;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任;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由各招考单位在公示结束后,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聘任手续。经审批同意聘任的,由招考单位与拟招人员按规定办理报到手续,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实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制度。
公务员职务按照其报考的职位确定。高学历者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将按职位明确的职务办理任职手续。例如:招考职位为七级执法员,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报考者无论是研究生学历还是本科学历,考取后的职务均确定为七级执法员。
在职公务员考取本次公开招考的职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须按照报考职位明确的职务重新任职定级和进行公务员登记,新任职务的任职时间重新起算。
九、其它事项
(一)年龄的计算截止到2011年11月11日。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指1975年11月11日至1993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
(二)基层工作经历及其它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1年11月11日。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笔试的考试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查询。
(四)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szhrss.gov.cn。深圳市考试院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深圳市考试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
附件:1、深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表(2011年11月10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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