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西藏高校毕业生第二批考录警察拟录用通知
各位考生:
2011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拟录用人员定于2011年12月14日报到。根据本次考录公告规定,为确保考录工作的公平、公正,自治区考录办在拟录用人员报到时将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现将拟录用人员报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2011年12月14日(星期三)上午9:00至下午18:00,到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拉萨市夺底路68号)体育场报到。
二、注意事项
拟录用人员报到后,自治区公安厅将组织开展资格复审、面试(限报考网安职位考生)、体检、体能测试、政治审查、填写《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等相关工作,请各位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准备资格复审的相关材料
报到时,各位考生须携带报名表、政审表、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须提前到自治区教育厅进行学历认定并验印)、户口证明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交以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和五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区外院校毕业生还需携带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推荐函。
(二)体能测试相关工作
各位考生须自行准备好体能测试所需的运动服、运动鞋。禁止穿钉鞋或有胶钉的足球鞋。
(三)开展政治审查工作
各位考生须携带从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下载的《政审表》。《政审表》上未签署相关政审意见的,不予办理有关报到手续。
(四)其他事宜
1、考生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到。
2、报到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政审表、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区外院校毕业生还须携带就业报到证原件。
3、因助学贷款未按时拿到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毕业院校和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4、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按自愿放弃录用资格处理。
附:《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统一考录人民警察政审表》(注意正反面打印)
联系人:米玛罗布
联系电话:15728902958
西藏自治区考录办
2011年12月9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