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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点:揭黑新闻如何才有正效应(2)

A+ A- 2012-04-17 17:43  |  南方都市报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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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穷匕见,这就说到了新闻的“正面”与“负面”。这么多年了,我们进行了艰难的新闻观念更新:并不是报喜的、表扬的新闻,就一定会有“正面”的社会效应,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虚报浮夸假先进假典型,作用往往很消极,所谓“假作真时真亦假”,会搞得人们什么也不信。同时,掩盖问题,没有丑闻不等于没有丑事;纸包不住火,不搞新闻监督和舆论监督只会姑息养奸;相反,揭露问题,有助于除害防弊,有利于规范公权力,走向良治善治,达到正面效果,即实现“坏事变好事”。所以,新闻界一些前辈提出,新闻只有真和假的区别,没有“正面”与“负面”之分,敢于公开在当地媒体揭露问题的地方,即鼓励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地方,正是官员更正派更自信,政治相对更清明的地方。有人总结道:“常有坏新闻的地方不会太坏,都是好新闻的地方一定不好。”简言之,新闻监督有利于官民的良性互动,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群众的认同感。

  这样的观念更新确实是社会的进步。不过,现在我意识到,对于揭黑新闻而言,如果媒体的揭黑一起接一起,问题却并不见解决,按下葫芦浮起瓢,人们身受的危害不见减少,心头的焦虑不见减轻,这样的揭黑还有多少“正面效应”呢?对于不良企业和失职渎职官员,没有起到警示作用,他们认为出事的概率比空难还低,还是值得冒险;曝光了也没有什么大不了,企业拿几个人顶罪,官员被处分不过是带薪休假而已。而人们对社会的信任一点不见增强,增加的只是杯弓蛇影,还有怨愤。如果揭黑后是这样“没治”的话,那揭黑还有“正面效应”吗?比如,对于“没治”(如晚期癌症)的病人,医生和家属应该告诉他真相吗?

  结论当然是明确的,我们的社会并不是真的“没治”了,自然应该让人们知道真相,绝不能回到鲁迅所说的“瞒和骗”的千年老路上去。

  可是,怎样才能让揭黑新闻产生以儆效尤、举一反三,改善社会管理、增强公众安全感和官民认同的正面效应呢?

  报道说“按《中国药典》规定,出厂检铬,但是(前述)这种胶囊没有对重金属铬进行检测,就直接包装成箱,贴上合格证出厂了。在卓康、华星等胶囊厂,竟然连检测胶囊铬含量的设备都没有。”“胶囊作为药品辅料,生产环境和加工过程必须卫生。但是在新昌县卓康、华星等胶囊厂,记者却看到了另外一幕:人员未经消毒,便可随意出入生产车间。负责挑拣整理的工人直接用手接触胶囊。一些掉在地上的破损胶囊被扫起来,连同切割下来的胶囊废料一起回收使用。”———记者一眼就能发现的问题,政府监管部门却长期发现不了!如果只追究企业及其高管的刑责,尸位素餐的公务员严重渎职而不被严惩,这种“黑”媒体能揭得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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